体检10年未提示癌症风险,体检机构是否应负责?
近日,北京的张女士向媒体记者投诉,称她在某体检机构连续10年未检查出患癌风险,却在2024年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引发关注。

据张女士介绍,从2013年至2023年,她连续10年在该体检机构进行体检。2022年之前的体检,她的双肾的体检结果一直都是“未见明显异常”。
2023年的体检报告,虽然提示右肾有“钙化灶”,但是体检机构并未告知她有患癌风险。2024年10月,张女士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被怀疑“右肾透明细胞癌”。2025年2月在国外的医院检查,被确诊为“肾癌骨转移”,而且骨转移已经达到了晚期程度。

张女士认为此前的体检机构存在漏检问题,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检查材料及资质证明等,同时其已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同日,涉事体检机构发布情况说明称,任何癌症的发生从基因的突变/变异、甲基化修饰异常、抑癌基因的失活、致癌基因的激活到癌变都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取决于体检的时间点、检测方法、检测设备以及医师的专业水平,有些癌症可以被检测到,有些癌症还无法检测到;体检没有检测到有可能按照使用的检测手段在那个时间段确实无法检测到。其体检报告会真实记录当时的检查结果,对于是什么原因导致没有检测到,会请第三方权威机构以及专家来进行论证分析,最终以第三方权威机构以及专家建议为准。
另外,该体检机构在情况说明中称,如果出现自身有责的情况,一定会承担责任,绝不会逃避。

此事引发了公众对体检行业现状的关注,近年来该行业曾被曝出存在报告不完整、误诊漏检等问题,相关投诉也并不少见。

那么,体检多年未提示癌症风险,体检机构是否应负责?体检机构与消费者之间构成何种法律关系?体检报告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若体检机构存在漏检、误检等行为,导致消费者对自身健康状况产生错误认知,进而耽误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侵害?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华北电力大学(北京)金融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陈燕红的专业解读。
1.体检10年未提示癌症风险,体检机构是否应负责?体检机构与消费者之间构成何种法律关系?体检报告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陈燕红:体检机构是否应负责,需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医疗损害责任相关规定判断。若体检机构在体检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存在过错,如未做必要检查、未正确识别异常或未履行告知义务等,且该过错与消费者因未及时发现疾病导致病情恶化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体检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消费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损失。
体检机构与消费者之间构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接受体检服务,体检机构提供专业体检服务并出具报告,双方基于此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体检机构有义务按照规范提供服务、准确出具报告、告知异常结果;消费者则需支付费用(若由第三方代付,如单位团购体检,视为消费者已履行支付义务)并配合检查。当体检机构因过错造成消费者损害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同时构成侵权法律关系,消费者可择一提起合同之诉或侵权之诉。
体检报告属于医疗文书,具有证据效力。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体检报告可证明体检机构是否履行合同义务,如检查项目是否完整、结果是否准确、是否履行告知义务等。在医疗纠纷中,体检报告是认定责任的关键依据。若体检机构无法提供原始体检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可推定其存在过错,因体检机构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身无过错。
2.若体检机构存在漏检、误检等行为,导致消费者对自身健康状况产生错误认知,进而耽误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侵害?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陈燕红:若体检机构存在漏检、误检等行为,导致消费者对自身健康状况产生错误认知,进而耽误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极有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侵害。根据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健康体检属于医疗行为范畴,体检机构提供服务时应遵守医疗行业规范和标准,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若因漏检、误检等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消费者出现身体损害、治疗成本增加、生存质量下降等损害结果,且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便符合侵权构成要件。
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可按以下路径进行:首先收集证据,包括体检记录、后续诊断材料、专家意见以及与体检机构的沟通记录等。其次,可先与体检机构协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诉求及期限;若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通过全国12315平台等反映;还可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体检机构的违规行为,要求查处并反馈结果。若协商、投诉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体检机构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若体检机构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消费者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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